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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提供的循環私人貸款預先批核結果如下:
貸款人為根據《放債人條例》獲發牌照的放債人,借款人已透過平台(定義見下文)向貸款人提出授予貸款的申請。如果貸款人願意向借款人授予貸款(定義見下文),則須受下述條款及細則的規限。
1. 定義
1.1 除非文中另有要求,以下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通訊」指貸款人與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之間的信函、通知、請求、要求或其他通訊。
「電子記錄」指載有貸款協議及貸款各方詳情的電子記錄,該電子記錄由借款人以電子形式透過平台生成或即將生成,並以簽署或其他方式接受,以表明其同意並接受貸款協議的條款及細則。
「違約事件」指第8.1條(a)至(e)段列明的任何事件或情況。
「債務」指借款人不時應付給貸款人的所有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罰金或其他金額。
「貸款」指貸款人發放或即將發放給借款人的金額,根據電子記錄所載或貸款人另行釐定的金額,或根據貸款協議不時尚欠的金額(視乎文意所需)。
「貸款協議」指以下各項的統稱:
(a) 電子記錄; (b) 根據放債人條例向借款人發出的放債人條文摘要(「摘要」); (c) 集團向其使用顧客及客戶發出的個人資料收集聲明(「個人資料聲明」); (d) 一般條款及細則; (e) 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接受作為貸款人發放貸款的條件的任何協議及文件。
「放債人條例」指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債人條例》。
「平台」指集團網站上供借款人申請貸款的網上申請系統。
「工作日」指香港營業的商業銀行開放的日子(星期六或星期日除外)。
1.2 一般條款及細則的解釋:
(a) 標題僅為方便而設,解釋條款及細則時無需考慮。 (b) 除非有明確說明,否則協議的條款及段落的提述均為對本一般條款及細則的提述。 (c) 對任何法規、條例或法律的提及,應解釋為對該等經不時重新制定、修訂、修改或擴大的法規、條例或法律的提及。 (d) 對本一般條款及細則或任何契約、文書或協議的提及,應解釋為對該等經不時修訂、修改、擴大、更改、補充或更替的條款及細則或任何契約、文書或協議的提及。 (e) 對「貸款人」、「借款人」及任何其他人的提及,應包括其承讓人或受讓人,或其遺囑執行人、財產代理人及繼承人(視情況而定)。 (f) 單數的字詞應包括複數的字詞,反之亦然,而任何性別均應包括其他性別(及各個性別)。 (g) 如借款人由多位人士組成,則: (i) 該等人士就貸款協議下的每項承諾、陳述及其他義務所負的責任須為共同及各別責任; (ii) 對借款人的提及應解釋為對所有及/或任何一位或多位該等人士的提及; (iii) 貸款人可在不影響對其餘人士的權利的情況下,免除或解除借款人的任何一位或多位人士的責任,或與任何該等人士私下就債務作出結算、接受其債務重組協議或與之達成任何其他債務償還安排; (iv) 與構成借款人的任何一位人士的任何通訊將被視為與所有該等人士的有效通訊。
2. 貸款
2.1 貸款人須通過發出電子記錄確認其有意按貸款協議的條款提供貸款。一旦貸款人發出電子記錄,並且借款人以電子形式簽署該電子記錄以確認其接受貸款協議的所有條款,貸款人須按照貸款協議的條款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2.2 借款人同意貸款金額將在電子記錄中詳細列明。
2.3 貸款須受貸款協議的條款及細則約束。
3. 貸款期限
3.1 貸款期限已在或將在電子記錄中詳細列明。
4. 付款
4.1 借款人須於電子記錄上所列明的償還日期當日或之前,向貸款人償還及支付(視乎文意所需)有關債務,並且不作任何扣減。
4.2 借款人同意貸款人有完全的權利以其認為合適的先後次序使用任何收到的還款來償還貸款協議下的欠款項目。此條款適用於在任何時期貸款人所收到的還款,無論是在貸款協議存續期間或其被終止之後,或在法院判決之前或以後。
4.3 借款人所有付款均須按照貸款人的指示於下午4:00(香港時間)之前以港元支付到貸款人的賬戶(賬戶詳情將由貸款人提供),或支付到貸款人指定的其他賬戶,或以貸款人指定的其他方式支付。相關付款須為即時可用的資金,不得含有抵銷、反申索,並免於及不含任何稅務、關稅或其他收費的任何扣減或預扣。
4.4 如借款人因任何原因須從任何付款中就稅務、關稅或其他收費作出任何扣減或預扣,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該等額外款項,以確保貸款人收到未因該等扣減或預扣而本應收到的金額。
4.5 借款人在非工作日作出的任何付款或於非工作日到期的任何付款須改為於下一個工作日進行。
4.6 借款人可在向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後,於電子記錄中列明或即將列明的償還日期之前全額償還一切有關債務。借款人發出的通知以表明其有意償還有關債務須為不可撤回並強制借款人按照有關通知的規定償還該債務。
5. 貸款協議及貸款的日期
5.1 貸款協議及貸款的日期已在或將在電子記錄中列明。
6. 利息
6.1 借款人須按照電子記錄中列明或即將列明的利率向貸款人支付貸款的利息。
6.2 貸款利息須累算並根據電子記錄中列明的或即將列明的時間予以支付。
7. 獲得貸款的條件
除非並直至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借款人將不會獲得貸款:
(a) 借款人已使用平台並根據貸款人的指示在網上簽署貸款協議;
(b) 貸款人已批准授予貸款;
(c) 借款人已確認收悉貸款協議(包括本一般條款及細則),並已透過選擇平台的確認按鈕、或以其他方式表明確認,或完成親筆簽署程序並在平台上輸入。
Authorized Signature: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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